2025年消防员招录优先录用政策解读

   日期:2025-07-11     浏览:26290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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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2025年6月27日23:00至7月18日18:00,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s://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优先录用条件分为2类: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招录公告附件6)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非急需专业毕业生,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急需专业毕业生。
以上2类人员招录考核测试合格(含现场复核、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检、面试、政审等)的,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同类别报考人员单独排名,不与非优先录用人员进行成绩排名,在各类别招录名额范围内予以优先录用。
优先录用顺序:
1、按优先录用条件类别排序。(1)类优先录用条件高于(2)类优先录用条件。即: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无论考核成绩高低,(1)类人员优先于(2)类人员录用。
2、按成绩排序。同类优先招录对象依据本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备注:
 
1、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即:符合本条优先录用条件的,与同类别报考人员(含非优先录用人员)共同按成绩排名时,成绩一样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职业发展与保障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单位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时按有关政策,实行多种方式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根据干部补充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经组织批准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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