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位梳理一下,改革进程与编制依据的演变
1. 改革启动与编制真空期 (2018年):
2018年,原安监总局、公安消防局、森林消防等十余部门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
同年11月9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标志脱离武警序列。然而,此时三定方案缺位,改革细节未定,队伍甚至面临制服标识等基础问题的困扰。
2. 首部编制法典出台 (2019年):
2019年11月18日,中央编办发布《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中编办发【2019】231号)。
这份文件首次权威且详尽地为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及其下属各级单位(总队、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设定了具体编制标准,涵盖内设机构数量、干部编制(含领导职数)、消防员编制等核心要素。
该方案为各级消防队伍划定了编制“红线”。实践中,凡人员配置超过此文件规定数字的,即构成“超编”。
文件同时规定 “三年试行磨合期”(自2018年8月22日起算)。期内暂不明确队伍行政级别,允许灵活配备干部,待磨合后再规范职数。因此,磨合期内对超编问题未严格处理,部分地区仍在增加人员。
3. 磨合期满与超编治理启动 (2021年后):
那么,按照时间看,2021年8月22日,三年磨合期正式结束。
依据2019年三定方案确立的编制标准,“超编”问题开始被正式提出并受到关注。
消编行动(削减超编人员)约从2022年启动,并设定了分阶段完成的规划。
4. 机构再改革与三定更新 (2023年):
2023年初,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与森林消防局合并,升格组建副部级的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3年10月12日,中央编办公开发布《国家消防救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此方案仅规范国家消防救援局(机关)自身,明确排除省级及以下队伍。方案指出:省级及以下队伍实行国家局与地方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条为主),其机构、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省级以下三定方案确在制定中(计划2024年完成)。其复杂性在于需协调央地职责、设定机构编制并符合上级要求。
“超编”认定与“消编”行动的根本依据是2019年三定方案。 该方案虽诞生于过渡期,但其确立的各级编制数字具有法定效力,是衡量人员配置是否超额的明确标尺。三年磨合期结束(2021年8月后),此标准自然成为管理依据。因此,即使省级以下新三定未出,依据2019年方案处理历史形成的超编问题合理且必要。
2023年国家局三定方案不影响当前消编。新方案聚焦国家局机关,明确省级以下方案待定,但并未废止或否定2019年方案对省级以下队伍编制数的规定。当前消编解决的是基于2019年标准定义的历史超编存量。
待省级以下三定出台,将确立新基线。尽管方案制定存在挑战,但预计对现有编制框架的根本性调整可能性较低。当前依据2019年方案的消编工作,旨在为新方案落地创造更合规的基础。
所以,省级以下新三定方案虽未出台,但“超编”认定源于2019年首部三定方案确立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编制标准。三年磨合期结束后(2021年起),该标准成为人员管理的正式依据,历史超编问题的治理(消编)随之启动。2023年国家局新三定方案不覆盖省级以下,故不影响依据2019年方案进行的消编工作。消防编制改革是延续数年的系统工程,各阶段管理行为均依托于当时有效的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