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面提到一名副支队长转岗成为专职消防员,担任领导职务,为事业编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按照“转岗‘规范的定义,即人事隶属关系不变,人事关系还是原来体系的延续,还在同一单位或同一内部体系,只是更换工种、岗位。
不过在2024年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里,退出队伍,二次就业的消防员”转岗“被作了新的定义: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累计满12年且未达退休标准,或是工龄不足12年,但遂行任务因公致残达标、属于烈士子女的人员予以转岗。安置去向以事业单位、国企为主,多采用赋分选岗;部分符合条件人员可择优录为基层公务员。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将结合特长、贡献统筹定岗,参照同条件人员核定岗位等级,达标者可任管理或专技岗。
对于消防员已经跨系统二次就业,官方定义为转岗,而前面我们说的这名副支队长,人事关系没有中断,衔接了专职消防管理岗位,而专职消防站站长查长安不一样,他是转业后,重新入职成为专职消防员,担任专职消防站站长。查长安早年是消防部队干部,参加过无数次灭火救援,身上军功满满。去年的报道,曾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第五届全国119先进个人(应急管理部表彰)。改革前夕他选择自主择业,没有挑选其他安稳岗位,转头扎进地方专职消防队,当起专职消防站站长,这件事当时不少人心里有疑问。
有人觉得从消防干部成为专职消防员,这是真心放不下消防,干了半辈子,一身带队指挥的本事不能白费,留在熟悉的救援领域,经验刚好派上用场。也有人考虑得很实在,原来队伍常年二十四小时在岗值守,很难顾上家;地方专职站作息相对稳一些,工作时间更有弹性,能多分出精力兼顾家里。
脱下旧装,初心没变。这么多年他带着专职队出警训练,带出不少骨干,多平台屡有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能继续守在消防一线,发挥自己所长,同时平衡工作和家庭,这份坚守确实让人佩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