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网公布“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后新的内设机构。新编制内设机构为14个,机构数量与名称与一类总队相同,此系四个直辖市中第一个公布新内设机构的总队。通过与直辖市总队原内设机构对比,新的内设机构有多处变化。

(一)合并整合类
将原“人事处”与“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中的教育训练职能整合,设立“人事和教育训练处”;
将原“财务处”与“审计室”合并,设立“财务审计处”;
将原“火调技术处”与“新闻宣传处(全媒体工作中心)”合并,设立“火灾调查和新闻宣传处”;
将原“纪检督察室(巡察办)”调整为“纪检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原“纪检督察室(巡察办)”调整为“纪检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拓展升级类
将原“队务处”拓展为“队务和专职队管理处”;
将原“信息通信处”升级为“应急通信和科技处”;
将原“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中的机关党委职能独立设置为“机关党委(党建指导处)”;
将原“作战训练处”职能拆分优化,保留“特种灾害救援处”并新增“灭火救援处”。
(三)优化名称类
将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更名为“政策法规处”;
将原“防火监督处(重点保卫处)”更名为“消防监督处”。
此外,办公室、指挥中心、后勤装备处均延续原有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