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消防船船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4、学历符合招录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以及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目前涉嫌违法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人员;
7、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招录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采用工作与休息比例2:1的模式进行调休(上2休1),无年假。录用人员的身份为政府专职消防员,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因个人不服从管理或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辞退。(一)发布公告。本次招录工作由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招录相关信息将通过“海口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17时至2025年6月6日17时。②毕业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③船员证书(适任证书、服务簿、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健康证等)复印件;④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特别是隐瞒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的,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实操考核。利用航海模拟装置和轮机模拟装置进行。(五)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40%+实操考核6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六)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七)体格检查。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格检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八)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政治审核,如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的,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九)公示录用。综合资格审查、考试总成绩、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情况,按照招录人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十)报到和培训。经公示确定拟录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培训期为1个月,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退回。(十一)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时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含培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