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24年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待选岗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进行反映。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24年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待选岗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6日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24年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待选岗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进行反映。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24年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待选岗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