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员报到入训体检参考标准

   日期:2024-03-11     浏览:2540    
核心提示:专职消防员报到入训体检参考标准
 
 
外科项目

1.男性身长165cm以上。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2.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不合格。

3.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4.两下肢不等长,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5.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6.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7.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8.较大面积或者影响队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队容的,不合格。

9.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10.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11.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合格。

12.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项目


 

1.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2.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3.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4.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5.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6.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7.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8.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9.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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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项目



 

1.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2.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3.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合格。

4.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5.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6.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7.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项目

1.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士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 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 4.9(0.8)以上,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合格
2.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影响眼功能的眼脸、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4.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5.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
进行性翼状胬肉,合格。
6.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眼科项目
 
口腔科项目


 

1.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2.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cm,上下颌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中度牙周炎,不合格。

3.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辅助检查项目


 

1.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肾脏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2.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3.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4.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х109/L(4000~10000/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х1012/L(400~55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х1012/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

5.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6.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涤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7.血清丙氨酸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8.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9.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10.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11.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1.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
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士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
一 只眼裸眼远
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 4.9
(0.8)以上,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
无并发症,合格
2.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影响眼功能的眼脸、睑缘、结膜、泪器
疾病,不合格。
4.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
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5.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
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
进行性翼状胬肉,合格。
6.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
神经疾病,
,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
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
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
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口腔科项目


 

1.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2.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cm,上下颌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中度牙周炎,不合格。

3.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辅助检查项目


 

1.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肾脏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2.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3.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4.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х109/L(4000~10000/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х1012/L(400~55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х1012/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

5.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6.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涤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7.血清丙氨酸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8.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9.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10.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11.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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