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岗位
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消防技术服务队员1名、常德市鼎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技术服务队员2名、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技术服务队员1名,人员身份为消防文员。
(二)工作任务
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根据岗位分工,承担火灾防范指导、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任务。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指导、传带帮扶、隐患排查、专题授课、宣传教育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地点
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常德市鼎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招聘计划
招聘消防技术服务队员4名。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3、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在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常德市鼎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吃苦耐劳,能承担经常性出差任务。
6、应至少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化工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中的一种;
7、具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以及电气、化工等技术工作经历的,招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一)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评、职务及岗位津补贴和奖励工资等组成,根据相关工作经历,技术服务队员月税前工资收入约为7000元至9600元(含“五险一金”、伙食费和服装费等)。以上岗位试用期均为3个月,试用期仅发放基本工资。
(二)合同约定期限内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递增。
(三)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入职满一年购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四)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五)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工作餐,每年安排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六)上班、作息时间参照《常德市消防支队机关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