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城区火灾防控需要,为全力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及充实各专业岗位人员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持有B2驾驶证者优先)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持B2以上驾驶证、体育专业或企业消防队工作者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战斗员(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战备工作)、驾驶员(从事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海城辖区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日制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高中、中专学历工资3880元/月起、大专学历工资4077元/月起、本科学历工资4480元/月起),最高岗位为管理一级(岗位薪级工资6376元/月起),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每年享有增长绩效且每年递增(工勤岗位50-100元、管理岗位70-100元),免费提供被装、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月均轮休八天,每年享受规定的带薪休假及身体健康体检。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2、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被任命为正副班长、驾驶员等岗位,还可晋升政府专职队员管理级相关干部岗位(正副站长、正副指导员、站长助理)并享受该岗位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
3、退伍军人及从事过企业消防队员的通过入职考核合格,可套改相应岗位薪级享受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体育专业类特殊人才优先提拔晋升管理级骨干等。今后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职级序列内消防员时,优先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中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