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乘空服就业咨询协议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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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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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授权书见附件)承诺在本协议约束内,协助甲方学员开展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2.乙方提供的就业咨询服务范围为在中国民航局注册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企业。另外在学员同意的前提下,可视情况推荐境外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企业;
3.甲方推荐的学员,需经过乙方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的筛选与培训;
4.乙方指定的培训机构为:大道航空服务(河北)有限公司;
5.乙方负责甲方推荐学员提供各大航空公司的就业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招聘信息服务、面试流程咨询、面试流程保障(不包含学员差旅),招聘流程跟公示走;
6.咨询服务周期自学员至乙方指定培训机构报参加培训结业之日起,6个日历月以内;
7.如遇就业淡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可以延期3个日历月;(注:就业淡季是指招聘单位在本合同约束的就业咨询服务期内未开展或少量开展招聘的情况)
8.乙方提供的服务,至学员接收到面试通过信息时止;
9.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就业咨询服务时,向甲方全额退还就业咨询服务费用,但发生以下情况时例外:
1)甲方学员无故拒绝乙方的就业咨询服务,乙方不退换已收取费用;
2)因甲方学员个人原因造成体检或政审未通过的,乙方不退还已收取费用;
3)甲方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接受乙方就业咨询服务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就业咨询服务费用。
10.乙方充分尊重甲方学员的个人意愿,争取提供意向工作地点的就业信息。但甲方学员必须接受调剂,如乙方未能提供意向工作地点的就业信息,甲方学员同意调剂到乙方提供的其他就业企业信息;
11.甲方学员在乙方指定地点培训及接收就业咨询服务期间,应遵守乙方及乙方指定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培训课程。
二、收费金额及付款方式
2.1就业服务费按 元整/人(大写: 整/人);
2.2付款方式:学员签署《安全员/乘务员就业培训服务协议》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整/人(大写: 整/人),乙方安排第一轮线上初试,通过后补齐剩余尾款: 整/人(大写: 整),乙方安排甲方学员统一参加(大道航空)线下培训。
三、乙方账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91610902MA70P7F86E
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康城东支行
户 名:陕西浩瑞天消防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028 7629 4035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
五、合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合同可在期满之前提前终止:
1.任何时候,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同意;
2.如合同一方违约或没有履行本合同中任一项义务,另一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一方在接到书面意见30天内仍未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另一方可在书面通知第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合同;
3.一方停止营业或进行清算、解散或关闭,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制作,并通过当面递交、专递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通知送达地址:见首页
4.在以下时间通知被视为已经送达/生效:
1)如果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送达指定地址并签署回执或其他送达证明;
2)如果是以专递信函方式送达,为发送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
3)如果是以传真的方式送达,为发送传真方的传真机发送的报告确认书(表明已向相关传真号码发送完整的、未中断的传真)上标记的日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4)如果是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为发送日期的下一个工作日。
合同一方的通知方式或送达地址变更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该变更所导致的不利后果。本合同约定地址为法院可以送达法律文书的有效地址。
六、保密原则
1.双方都有应保守本合同秘密,不得把合同中任何条款泄露给任何人,除非执行合同条款需要或法律需要。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技术、商业信息或其它信息属供方所有。所有未公开的此类秘密和信息应予保密,不得与第三方进行交流。它限于双方在需要时使用。除本合同允许外,任一方不得为任何原因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秘密和信息;
2.在执行合同需要过程中,其中任一方如需将未公布信息告知其雇员,应确保其雇员不泄密给任何第三方或供其使用。在合同终结时或尚未续期的情况下,合作的任何一方都必须恪守此条款。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失后三个工作日内用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在此前提下,遭受影响的一方可被免除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八、指派权
无双方书面同意之前,任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指派任何义务、责任。
九、合同完整性
本合同表达了双方合作的全部协议。包含了本合同之前双方所有的陈述、声明和要求,并取代了本合同之前所有书面和口头形式的协议和理解。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共同签署。
十、可分割性
因某种原因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本合同应被认为已不含那些无效的、违法的或不可执行的条款。
十一、实施能力和权威性
代表合同双方签字的人员应表明已通读和理解本合同,以及有法定能力和权力、在不违背任何法律、第三方权益和其它合同的前提下将本合同付诸实施。
十二、争端的解决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甲乙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可就本合同有关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区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