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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职消防员证件配发问题的答复

2025-08-22 08:3121680
 
摘要:全国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作证,由应急管理部统一规范证件样式。
 
专职消防员证件问题
 
       咨询:目前,部分地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尚未统一配发专属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证”。特向总队留言建议:是否可研究推动为全省(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并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明确证件的样式规范、管理办法及使用范围等,让广大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履职过程中更有保障、更有底气。 恳请总队领导关注此事,如能推动落实,将极大激励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的工作热情。感谢您的辛勤付出!
 
       回复: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建议,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也是总队一直以来高度关注。应急管理部、中央编办等1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明确,“应急管理部统一规范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件样式”。下步,总队将积极跟进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落实。
 
应急管理部、中央编办等1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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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指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专职消防员队伍仍存在队伍属性和人员身份不明确、工资待遇和综合保障标准总体偏低、人员流动性大影响战斗力等问题。
 
       意见明确: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并将其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体系,统一调度指挥。城市、县城建成区内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经消防救援机构评估达标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管理。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为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并拓展从事其他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宜单独编队。应急管理部统一规范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件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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