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收55名,其中:战斗员岗位44名、驾驶员岗位11名(拥有B2、A1、A2驾照)。由叶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11个乡镇(叶邑镇、辛店镇、田庄乡、洪庄杨镇、水寨乡、夏李乡、龙泉镇、邓李乡、廉村镇、仙台镇、保安镇)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
2.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次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战斗员须是年龄18周岁至26周岁的男性公民(即1998年12月28日至2006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驾驶员须是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的男性公民(即1994年12月28日至2006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反本市政府专职队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隐瞒病史及患有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慢性疾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形的。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政府乡镇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岗位补贴、专业补贴等;工资逐年提高,根据岗位的不同,每月平均工资在3800元以上(包含个人六险一金等),高危补贴每月不低于800元;
2.政府乡镇专职消防员培训期 3个月,培训期间薪酬不低于叶县最低工资标准(含伙食费,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入职满3个月后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工作年限定期增资,其中绩效工资根据当月绩效考核情况视情发放;岗位补贴根据实际岗位另算;
3、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服装,每年免费身体健康检查一次。